学院报告厅是用于大型会议、学术报告等活动的公共设施,为了确保报告厅的正常使用,特制定报告厅的使用管理办法。
1. 根据《山东艺术学院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及展演管理办法》和学校安全保卫制度,使用报告厅前,务必填写《报告厅使用登记表》,审核通过后方可使用。
2.报告厅使用优先满足院一级的活动安排。各部门使用报告厅,依照提交申请的时间顺序依次安排使用。
3.报告厅使用前做好设备安装调试等准备工作。
4.后台控制室未经允许,非工作人员禁止进入,擅自进入并导致事故的将追究其责任。
5.报告厅后台的电子设备不要乱调试拔插线路,如会议需要请在会后恢复,报告厅内所使用的音响设备、操控台、灯光桌椅等如有损坏或丢失照原价赔偿。
6.报告厅使用完后及时打扫卫生及后台控制室内清洁卫生。
7.做好报告厅的防火、防盗、安全用电,禁止在报告厅内私扯线路。
报告厅管理员:盖永余18654934344
赵蕾 150661350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