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借通还 !我馆正式启用山东省高校图书馆联盟文献共享平台-山东艺术学院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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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借通还 !我馆正式启用山东省高校图书馆联盟文献共享平台

发布时间:2025-06-08 14:41:41 阅读量:

为更好地满足我校师生对专业文献的需求,提升图书馆的资源保障水平。我馆于2025年4月正式启用山东高校图书馆联盟的馆际文献共享平台。
山东高校图书馆联盟是由山东省高校图工委牵头组建的高校联盟,目前已开通山东大学、山东师范大学、山东农业大学、济南大学等高校纸质图书借阅服务,读者不需要出校门即可享受到成员馆一千多万册专业图书的通借通还。
“通借”是指我校读者足不出校即可借阅联盟成员馆的馆藏图书。“通还”是指我校读者足不出校即可在长清校区图书馆和文东校区图书馆归还所借各馆图书。
具体借阅服务规则如下:




一、服务对象

本校已开通图书借阅功能的全体师生

二、使用方法

1、访问http://121.250.23.16:8080/opac,(山东艺术学院图书馆opac系统),先点击右上角登录我的图书馆。(如图1所示),按照登录界面右侧提示进行操作。

2、输入检索的书目信息进行“书目检索(如图2所示)→点击图书馆联盟馆藏(如图3所示)→确定目标图书(本校没有可借副本的图书才可以跨校借阅)→查看馆藏→下单(如图4所示)→先选择取书地再进行订单确认”(如图5所示)。

图4

3、下单成功后,读者可以在“我的图书馆--委托信息--图书馆联盟委托”中查看跨校委托信息(如图6所示)。收到所借图书到馆的通知后,读者即可到本人指定的取书地办理借书手续。






三、委托取书时间、地点

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寒暑假和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请到委托指定的长清校区图书馆三楼艺术书库或文东校区图书馆取书。






四、联盟借阅规则

1.须使用本人借阅证号登录opac系统提交联盟图书委托申请。

2.联盟借阅的图书是读者所在馆无所借馆藏图书或馆藏图书已借出,且高校联盟成员馆呈“在馆”、“可借”状态的图书。

3.联盟借阅图书,以“本地优先、就近优先”为原则。

4.读者无超期图书、无欠缴滞纳金等情况方可使用此服务。

5.每位读者最多可借2册。读者可同时委托多所联盟馆馆藏,但同一种书,仅可委托一所联盟馆。

6.每册联盟图书借期30天,不续借;如超期,不收取图书滞纳金,记违约,暂停本校图书借阅及联盟图书借阅权限,待还书后恢复。

7.委托申请有效期为2天,如在委托申请有效期内,因各种原因无法找到委托借阅的图书(如丢失、被取出阅览等),该委托申请将标记失效。

8.需要取消委托的,须在提交申请一天内,联系本地图书馆读者服务部申请取消委托。

9.收到委托到书的通知后,读者应在2天内到本人指定的委托取书地办理借阅手续;否则图书将送回原馆藏地,并记读者违规一次,当记录累计达到2次时,系统自动停止该读者的委托借阅权限180天。

10.目前联盟图书的快递费用由读者所在图书馆承担,或将根据财务合规情况有所变化,我们将另行提前通知。

11.其他未尽事宜参照图书馆相关制度执行。

五、以上规则的解释权在图书馆


六、联系方式

长清校区图书馆,三楼艺术书库,时老师,电话86522539

文东校区图书馆,王老师,电话864236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