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馆报告厅管理规定-山东艺术学院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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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馆报告厅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2021-06-03 15:54:35 阅读量:

图书馆报告厅管理规定

 

    学院报告厅是用于大型会议、学术报告等活动的公共设施,为了确保报告厅的正常使用,特制定报告厅的使用管理办法。

  1. 根据《山东艺术学院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及展演管理办法》和学校安全保卫制度,使用报告厅前,请认真填写《报告厅使用登记表》,活动内容经相关部门审核通过后方可使用。

  2.报告厅使用优先满足院一级的活动安排。各部门使用报告厅,依照提交申请的时间顺序依次安排使用。

3.报告厅使用前做好设备安装调试等准备工作。

4.后台控制室未经允许,非工作人员禁止进入,擅自进入并导致事故的将追究其责任。

5.保证报告厅及控制室内清洁卫生,禁止携带食物进入。

6.做好报告厅的防火、防盗、安全用电,禁止在报告厅内私扯线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