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借阅规则-山东艺术学院图书馆
入馆指南
借阅规则

读者借阅规则

发布时间:2022-02-21 14:59:26 阅读量:


1.读者必须使用本人校园一卡通进入书库借阅图书,不允许借用他人证件,不得代借图书;读者不得携带书包、已借图书、食品以及有色饮品进入书库。


2.读者办理借书手续时,应认真检查,发现书上有水迹、墨迹、油迹及勾划、破损、缺页等情况,及时向工作人员声明,加盖“污损”章,否则还书时由读者本人负责。


3. 单人单证最大外借册数:本院教职工15册(含外文图书最多5册),研究生10册(含外文图书最多3册),本科生、留学生8册(不能外借外文图书)。


4. 图书最长借阅期限:教职工90天,研究生60天,其他学生30天。


5. 图书到期之前,读者可以根据本人需要续借1次,可携书到各书库办理续借手续或通过网上图书馆及微信公众号自行办理续借手续,续借期限30天。办理续借的最早日期为图书到期前10天。


*不予续借情况:证上有图书逾期未还;校园一卡通已挂失;未到续借期限;超过续借次数。


6、读者应自觉爱护图书资料。如遗失图书资料,按照《遗失、损毁图书报刊赔偿条例》中的条款进行赔偿。对于撕毁、盗窃本馆书刊者,一经发现,图书馆将立即取消其借阅资格,并报学院相关部门处理。